香港旅遊發展局的訪港旅客統計按月發布,內容包括按國籍及來港交通工具劃分的到訪人次、主要市場旅客特徵,以及香港居民離港數字。引用時先看資料所屬月份和發布日期,再選對要回答的表格;「訪港旅客」不等於酒店住客、旅遊消費或所有居民出行。
最新版本與資料月份要分開記
截至2026年10月31日,旅發局月度統計出版物頁標示「最新版本:2026年9月」。頁面概覽沒有同時列出可核對的發布日,因此本文不填一個推測日期。引用時請打開實際月報,另記下其文件月份和所列發布日期,不要只寫「最新數字」。
政府統計處的旅遊主題頁另設統計概覽和統計表,資料更新節奏可以與旅發局出版物不同。2026年10月31日查看時,統計處概覽的訪港旅客人數欄顯示2026年7月和8月;旅發局月刊概覽則標示9月。這不表示某個來源必然錯誤;先比較兩頁的資料月份、發布節奏與統計範圍。
這份月報包括甚麼、不包括甚麼?
旅發局出版物頁列明,月報內容包括訪港旅客按國籍和來港交通工具的統計、主要市場旅客特徵,以及香港居民離港數字。這幾組資料的主體不同:第一組看進入香港的旅客人次;居民離港資料則看本地居民出行。不要把兩組數字合併成同一個「訪港」總數。
月報的一個旅客到訪總數本身,不能回答每位旅客的消費額、過夜時間或到港目的。讀者若要這些答案,應另找對應的官方調查或統計表,而不是從月度總量推算。
2024年後,分類用語有改變
旅發局說明,自2024年10月16日起取消旅客提交抵港或離港申報表的要求;由於「居住地」資料原本只由申報表收集,之後的報告改以國籍資料編列。政府統計處目前的訪港旅客統計表亦使用「按國籍/地區」分類標籤。
這表示引用較新數據時,不能把分類名稱改寫成旅客的居住地。舊版和新版的標籤可能相似,但分類依據不同;跨年份比較前,先讀表格附註,確認起止期使用同一口徑,或者在報道中說明分類方式改變。
做趨勢圖前留好四個欄位
最少記下月份、發布日期、表格名稱和分類定義。若另做按年增幅,核對比較的月份;若列出交通工具或市場組別,保存表格原始標籤和註腳。比較不同月份前仍須回到相關月報,保留分類標籤和表格註腳,不能只依賴概覽圖表。
本文不解釋旅客增加或減少的成因,也不根據數字推斷零售、酒店或某區商戶的收入。官方月度統計是一項到訪資料;因果分析需要另有相應證據。更多香港企業和市場資料,可由本站商業資訊欄目瀏覽。
資料核對日期:2026年10月31日。旅發局頁面當日標示2026年9月為最新版本,統計處旅遊概覽的訪港旅客人數欄顯示7月和8月;本稿不列旅客總量,以免把不同發布時點或分類誤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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